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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产权主体论》简评

1999-03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谷书堂 我有话说

刘诗白教授继《产权新论》之后又主笔撰写了《主体产权论》一书,该书前不久已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。

该书的特点在于:

一、科学地界定了产权的内涵,提出应将财产权利束的分析作为产权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。作者从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与联系上对产权概念的内涵进行了界定:产权包括所有权但不等同于所有权。历史上的占有关系,从来是包括最高的占有和多样的实际占有,是多种权利不同的权利束,从而不是“所有权”一词所能概括的。产权研究着力于财产权利束的分析,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极富意义。

二、提出了“建立拥有主体财产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”的重要命题。本书始终贯穿着一条红线,即市场经济是立足于各种各样的主体产权之上的经济形态。凡经济主体必有产权,凡产权均有所属,既不存在无产权的主体,也不存在无主体的产权,主体产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。

三、提出了产权工具论的观点。该书指出,在历史发展过程中,财产权表现为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。财产权具有稳定经济基础、提高微观组织活动效率、沾合生产要素、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,以及激励、约束和规范主体经济行为等功能。

四、“产权的合理安排”、“财产权边界的界定”和“财产权的社会约束”的见解是该书的又一项理论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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